*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J259-105-ZK
项目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2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中药配方颗粒(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1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中药配方颗粒(二)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1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2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①所采购产品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②监 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3.3、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1、投投标人是生产企业的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投标人是经营企业的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
3.2、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章)。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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