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2025年饶河黑蜂二期系统升级服务项目公开询比(询价)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2025年饶河黑蜂二期系统升级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2025年饶河黑蜂二期系统升级服务项目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不含税6.773585万元,预估税率6%,含税7.18万元。
1.6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采购黑蜂保护区巡护设备平台调试升级服务,采购服务内容为在原有监控平台升级调试服务及五处站址设备接入并调试,具体内容如下:
(1)五处巡护设备平台升级维护服务;
(2)五处铁塔站址10公里云台摄像头调试升级接入巡护设备平台;
| 序号 |
名 称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金额(元) |
含税金额(元) |
| 1 |
黑蜂保护区巡护设备平台调试升级及调试接入服务 |
双饶河山河村、双饶河蜂场村、饶河18连、饶河大顶子山、饶河县-镇江林场-农-电信-电信四角塔,五处黑蜂保护区巡护设备实时视频管控模块:预置位管理、实时视频、云台控制 |
套 |
1 |
11698.00 |
12399.88 |
| 双饶河山河村、双饶河蜂场村、饶河18连、饶河大顶子山、饶河县-镇江林场-农-电信-电信四角塔,五处黑蜂保护区巡护设备预警分析模块: |
套 |
1 |
10660.40 |
11300.02 |
||
| 双饶河山河村、双饶河蜂场村、饶河18连、饶河大顶子山、饶河县-镇江林场-农-电信-电信四角塔,五处黑蜂保护区巡护设备综合调度决策模块: |
套 |
1 |
10000.00 |
10600.00 |
||
| 双饶河山河村、双饶河蜂场村、饶河18连、饶河大顶子山、饶河县-镇江林场-农-电信-电信四角塔,五处黑蜂保护区巡护设备数据处理模块: |
套 |
1 |
8915.19 |
9450.10 |
||
| 双饶河山河村、双饶河蜂场村、饶河18连、饶河大顶子山、饶河县-镇江林场-农-电信-电信四角塔,五处黑蜂保护区巡护设备数据管理跟踪模块: |
套 |
1 |
7924.55 |
8400.02 |
||
| 双饶河山河村、双饶河蜂场村、饶河18连、饶河大顶子山、饶河县-镇江林场-农-电信-电信四角塔,五处黑蜂保护区巡护设备系统配置管理模块: |
套 |
1 |
9103.75 |
9649.98 |
||
| 双饶河山河村、双饶河蜂场村、饶河18连、饶河大顶子山、饶河县-镇江林场-农-电信-电信四角塔,五处黑蜂保护区巡护摄像头调试升级接入巡护设备平台。 |
处 |
5 |
9433.96 |
10000.00 |
||
| 总价 |
67735.85 |
71800.00 |
||||
注:详细规格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1.7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标段二: …
1.8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供应商依据采购预算不含税总价做为最高限价,应答报价超过不含税总价限价否决其应答。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采购黑蜂保护区巡护设备平台调试升级服务,采购服务内容为在原有监控平台升级调试服务及五处站址设备接入并调试,具体内容如下:
(1)五处巡护设备平台升级维护服务;
(2)五处铁塔站址10公里云台摄像头调试升级接入巡护设备平台。
2.2 服务工期要求:期限15天。
2.3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甲方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2.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6质保期:自交付起一年(质保期内要求:售后服务承诺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
2.7合同签订方式:单项合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2.
3.
3.1 企业组织: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控股管理要求: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3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4年1月1日至询价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同类项目(包含但不限于系统服务、集成服务、软件服务类、设备调试服务类等)累计金额不少于5万元。
注:(1)业绩金额以签订的合同对应的发票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时间及发票时间为自2024年1月1日至询价公告发布之日(不含)止)】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有效订单。须提供发票及发票查验截图。上述信息不全或材料模糊不清晰,评审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判定,以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若查实作假行为,则供应商将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名单;
(3)发票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提供承诺书)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黑龙江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全国/黑龙江省供应商黑名单”。
3.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8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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