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口北港航道治理工程工可阶段勘察及工程可行性研究(第一阶段) 项目
航道建设必要性及通航标准专题 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所属长江口北港航道治理工程工可阶段勘察及工程可行性研究(第一阶段)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航道建设必要性及通航标准专题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长江是我国最重要的通航河流,是流域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沿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托。长江口航道位于长江黄金水道和东部黄金海岸的黄金交叉点,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等国家战略的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在支撑国家战略实施,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保障和提升交通运输物流供应链安全韧性、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具有重要价值。
为适应沿江沿海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满足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深入实施要求,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稳定运行和能级提升,适应长江江海联运发展需求,优化长江口航道通航结构和通航环境,落实长江口航道发展体系,根据《全国港口与航道布局规划》、《长江口航道发展规划》以及全国水运和长航系统“十五五”规划工作部署等有关要求,启动开展长江口北港航道治理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长江口北港航道治理工程工可阶段勘察及工程可行性研究(第一阶段)项目航道建设必要性及通航标准专题服务采购,包含《长江口北港航道治理工程航道货运量、船舶流量预测及必要性研究》、《长江口北港航道治理工程通航适应性仿真分析专题研究》2份专题研究报告,并参与《长江口北港航道治理工程航道通航标准专题研究》专题研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资质条件要求:水运工程专业甲级资信。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小规模纳税人资格或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资金财务状况良好。
(4)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15时 00 分至2025年11月4日 15时00分。
4.2招标文件方式:
线上领取: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0日10 时 00分。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线上投标。
5.2 逾期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媒体
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