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平顺县太行水乡南线旅游公路生态修复项目第二标段、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平顺县太行水乡南线旅游公路生态修复项目第二标段、第三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S140400202510290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顺县太行水乡南线旅游公路生态修复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NS140400202510290001)已由平发改字【2025】49号、平发改字【2025】57号文件批准建
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平顺县林业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
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平顺县太行水乡南线旅游公路生态修复项目第二标段、第三标段
建设地点:平顺县太行水乡南线旅游公路道路两侧空地
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对平顺县太行水乡南线旅游公路进行生态修复,生态
修复约44.7公里,生态修复面积131901.5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沿线石渣及废弃物清除外
运、种植土回填、绿化苗木栽植及养护、微地形处理、整理绿化用地、石挡土墙砌筑、山
体文化墙等
建设期:12个月,养护期6个月
招标内容与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按两个标段组织招标。
第二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容;
第三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绿化或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
上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
4.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和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须含法定代表人和
项目负责人,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
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由具备审计资格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