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磷石膏综合利用联产水泥缓凝剂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磷石膏综合利用联产水泥缓凝剂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达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备案号:川投资备【2503-511726-99-01-438419】FGQB-004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达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备案号:川投资备【2503-511726-99-01-438419】FGQB-004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鑫叁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EPC工程总承包1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四川省达州市高新区三品山社区。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约128亩,建设220万吨/年无害化磷石膏生产装置(含浓密机一台φ45m、澄清浓密机1台φ20m、过滤厂房(3台120㎡真空带式过滤机)、滤液回水系统、8条带式输送机、6个转运站、石灰配制贮存系统、固化剂配制贮存系统、无害化处理中和混拌系统等)。
2.4 服务期限:250日历天(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项目性能测试合格止,其中2026年6月30日前项目机械竣工)。
2.5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招标内容包含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检验试验、检验检测(不低于国家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竣工资料、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和工程交付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和竣工验收及相关工作的协调管理等全部设计工作,设计须满足使用的全部功能要求。包括无害化磷石膏生产装置、改性磷石膏输送至羊皮坝磷石膏无害化贮存场、滤液输送至瓮福达州公司厂区(含新敷设管道及管道在瓮福达州公司厂区3号门处与厂区管道联通碰头及加装阀门)等。所有交付图纸均提供纸质和电子版(CAD及PDF版)两种形式,图纸须经图审所审核合格,设计深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法规标准要求。(2)建安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完成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变更中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材料设备安装、竣工交付、竣工试验及调试、试验及检测、工程保修、性能考核,提交相关技术资料以及质保期内的返修等。(3)设备及材料采购范围包括:本项目投标人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均须满足招标人的质量及功能要求,确保验收合格,通过性能考核、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等其他任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及合同条款等相关要求。(4)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有关部门竣工备案验收、档案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管理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0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磷石膏堆场及综合利用项目或尾矿利用或磷化工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或承担EPC工程的设计工作)的业绩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的磷石膏堆场及综合利用项目或尾矿利用或化工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机电工程或化工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化工工艺或化工工程或化工设备或化工机械或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化工工程师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壹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各方资质须满足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各自承担实际工程的资质要求,且对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合同的全面实施;(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 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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