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甲醇中心合成气净化预热器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甲醇中心合成气净化预热器采购项目,招标人为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甲醇中心合成气净化预热器采购,数量:2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预热器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测试、包装、运输、供货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及协助试运行、售后服务、资料提供,备品备件(设备安装用、操作用、随机备品备件、质保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应,以及对用户操作和维修人员提供培训等方面的技术服务,试运保障、质量缺陷维修等全部内容。
2.3 项目地点:陕西省蒲城县孙镇煤化工业园。
2.4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到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
(2) 投标人必须具备A2类或以上压力容器制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备所制造产品设计能力。
3.2财务要求: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类似换热器(壳体材质15CrMoR)的销售业绩不少于3份。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供货清单、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3.4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不得列入陕煤集团“失信供应商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非制造商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5日;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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