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港三都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漳湾航道工程项目
 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评审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采购参与项目 福州港三都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漳湾航道工程项目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评审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福州港三都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漳湾航道工程位于福建省宁德市漳湾作业区附近海域,扩建漳湾航道长约11.1公里,通航宽度230m,设计底高程-15.2m;航道疏浚工程量约703.01万m³,锚地疏浚工程量约1677.85万m³,总疏浚工程量约2380.86万m³(不含超宽超深);其他包括航标施工(新设5套、移位7套)、沉船清障工程等施工内容。
2.2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评审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分项报价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等其他组织;且企业需持有合法、有效的 “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需持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需持有合法、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投标人库中的合格投标人,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投标人。
(4)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无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和重大诉讼问题。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3.6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参与采购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 16 时至 2025 年 11 月 3 日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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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