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SWGC-G2025-0228 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打印机维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9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一年预算价99万元,三年总预算297万元。投标按1年期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做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现有打印设备数量较多,为保证各科室的高效运转,需要专业工程师进行驻场服务,以提高硬件设备维护的及时性和专业性。鉴于目前东、西两个院区信息化打印设备数量庞大且分布于院区各个楼层,为了快速、优质服务于临床,现对所用的打印耗材、打印设备及维修等服务进行外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三年,2025年12月8日至2028年12月7日,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