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便利店督导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25-XJW22-FW055-00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是成本,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新疆 。
2.2项目概况:为加快推进非油业务高质量发展,深挖店面零售增长潜力,持续巩固便利店督导服务成效,全面增强公司加油站便利店运营管理水平。需聘请专业机构为我公司提供便利店督导服务工作。
2.3项目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止。
2.4估算金额:200万(含税)。(诊断提升服务12000元/站次,督导检查服务800元/站次,含税)。
2.5招标范围: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便利店督导服务工作。
本项目招标结果适用于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其中: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需通过法定程序后方可使用本项目招标结果。
2.6.服务内容:
2.6店面诊断提升服务
2.6.1现场诊断及优化提升。重点对百万元以上站点、以及部分提升潜力站进行现场诊断及赋能提升,每季度不少于10座站,每年计划诊断优化50座。
2.6.1.1现场诊断及调改。诊断内容涵盖店铺市调、设备设施、环境卫生、平面布局、商品结构、陈列氛围、营销策略等内容,通过专业系统的全流程诊断,帮助加油站找准问题症结。集中诊断结束后,出具诊断报告,并根据诊断结果进行店面调改。
2.6.1.2赋能提升。针对非油业务主管领导、专业线关键岗、团队及加油站相关负责人开展集中理论+实操训练,赋能提升围绕商品管理(订货、库存、必售品、新品、滞销品及数据分析等维度)、运营管理(促销、动线布局、基础陈列、开口营销等维度)、实操练习(平面布局、营销开展等)三大方面。通过提前赋能,构建店面诊断的基础框架,并通过实操练习将赋能的知识进行转化。
2.7督导检查服务
按照非油公司计划开展二级单位的现场巡店督导,结合历年样板站优化打造成果,结合3.0系统重点围绕店面运营、商品管理、陈列氛围、专柜打造、促销执行、开口营销及新业务开发等方面开展督导检查,编制检查表单,每月提供检查结果报告,提出具体整改优化建议,并负责督促按期完成闭环整改;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督导检查,全年4次,通过现场督导帮扶,对历年打造的104座样板站进行巩固提升,对396座城区重点站、偏远站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帮扶,每年预计500站次。
2.8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连锁便利店、商超、卖场或类似经营场景的经营管理业绩,类似业绩包括直接从事、管理咨询、巡查巡检、督导运营、管理培训或营销策划等,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结算发票。业绩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均为有效业绩。模糊不清或不是类似业绩的不予认定。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3.3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级“三商”黑名单或招标人“三商”黑名单(以*(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公示信息为准。三商”黑名单不区分项目属性,列入物资供应商、工程建设承包商、服务商任一类别黑名单的,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3.3.4 承诺近三年内(2022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12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reditchina.gov.cn) (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依据开标当日查询截屏【网址:https://www.tianyancha.com/(天眼查)】)
3.3.6投标人承诺:在最近三年(2022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12日)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事件和质量事故。
3.4.以下情况投标人不可以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3.4.1投标人2023年度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供应商评价被评为D级的。(评标现场查验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供应商评价)。
3.4.2被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责令暂停选商且未取得恢复选商资格的。
3.5.投标人的法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存在与中石油新疆销售公司管理人员近亲属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依据投标文件提供的承诺函)。
3.6.服务团队配备人员不少于4人
3.6.1团队人员性别不限,年龄30岁以上5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
需提供人员清单(清单内容包含:姓名、年龄、学历、职务、从事本技术领域年限、现任部门岗位等。提供:2025年4月至9月投标人为清单内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身份证、人员学历证明扫描件。模糊不清不予认定)
3.7.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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