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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市属国有企业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00-ZRJS-G2025-0091

项目名称:南通市市属国有企业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预算金额:814.930000万元(采购包1:180.430000万元;采购包2:178.250000万元;采购包3:168.950000万元;采购包4:56.250000万元;采购包5:56.250000万元;采购包6:47.500000万元;采购包7:47.500000万元;采购包8:17.000000万元;采购包9:32.500000万元;采购包10:22.050000万元;采购包11:8.2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14.93万元,共分11个包。各个标包投标报价超过该标包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包号1(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通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对外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投标限价:180.43万元; 包号2(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限价:178.25万元; 包号3(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南通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限价:168.95万元; 包号4(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标限价:56.25万元; 包号5(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港集团有限公司))投标限价:56.25万元; 包号6(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投标限价:47.50万元; 包号7(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限价:47.50万元; 包号8(南通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通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标限价:17.00万元; 包号9(江苏大生集团有限公司)投标限价:32.50万元; 包号10(南通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投标限价:22.05万元; 包号11(南通市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标限价:8.25万元; 注:以上金额为每一个会计年度的费用标准(预算或限额)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1年。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市属企业将于2025 年底前完成整合重组,鉴于重组后企业资产总额或有显著变动本轮审计服务期限为1年。若整合重组后资产总额无显著变化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结束后,在供应商承诺不增加服务费且当年审计服务后评价合格、同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续签服务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5.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包、包五、、包七、包八:

(1)投标人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投标人可以是具备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也可以是具备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依法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如分所、分公司等)。若投标人以‘独立法人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须提供其所属独立法人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需明确:①同意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②对分支机构投标行为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时请按前述要求提供相应内容的授权书原件;

(3)请拟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提供投标人(“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原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原件供招标人查验(投标时提供该项内容承诺书);

(4)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普通合伙或者特殊普通合伙性质,取得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从事证券备案文件的会计师事务所,近一年没有被国家发改委、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及中国证监会基于公开市场业务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于罚款及以上的处罚决定)。近三年没有被南通市国资委限制审计业务、没有发生重大违规行为,参与项目审计人员无行业惩戒等不良从业记录。提供承诺函。

、包十、包十一:

(1)投标人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投标人可以是具备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也可以是具备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依法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如分所、分公司等)。若投标人以‘独立法人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须提供其所属独立法人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需明确:①同意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②对分支机构投标行为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时请按前述要求提供相应内容的授权书原件;

(3)请拟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提供投标人(“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原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原件供招标人查验(投标时提供该项内容承诺书)。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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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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