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2025-ZFCG-032
项目名称:富平县淡村镇镇级养老服务中心(医养结合中心)建设项目(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7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210日历天(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富平县淡村镇镇级养老服务中心(医养结合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要求,监狱 企业应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富平县淡村镇镇级养老服务中心(医养结合中心)建设项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法有效年报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会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7)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开标前一年内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9)投标截止日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附网站相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及基本账户信息证明资料复印件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12)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13)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