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矿产资源法》对铀矿勘查开发影响研究服务
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YGS-FW-GKJT-25-3183
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矿产资源法》对铀矿勘查开发影响研究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 采购项目简介
- 采购项目名称: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矿产资源法》对铀矿勘查开发影响研究服务
- 采购实施单位: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 采购项目概况: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 采购内容:
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乙方开展新《矿产资源法》对铀矿勘查开发影响研究课题,具体内容如下:
1)梳理新矿法相较于旧法的理念与原则变化,分析铀矿作为战略性矿产的特殊保护与开发要求,研究国家矿产资源安全观对铀矿开发的影响与机遇。
2)分析“权证分离”模式(物权登记与勘查开采许可分离)的具体要求与变化;研究铀矿矿业权出让、延续与变更政策。梳理探转采“直通车”制度的实施要点。分析探矿权保留制度的变化及应用策略及相关研究。
3)分析新矿法下勘查方案编制新要求、勘查活动监督管理新要求、铀矿开采方案编制新要求、梳理开采活动监督管理新要求、研究矿区生态修复制度的责任与要求、分析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与应急制度对铀矿开发的影响。
4)研究新矿法对矿业用地的特别规定;分析铀矿开发中用地取得方式的变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等),梳理采矿临时用地政策对铀矿勘查开发中的影响与机遇。
5)分析新矿法关于法律责任的新规定,梳理矿产资源压覆管理新要求,研究信息公示制度的合规要求。
6)从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用地等方面提出实施建议和过渡期安排。
另外,根据新《矿产资源法》规定及相关要求,对甲方现有的《矿产资源勘查与矿业权合规指引》、《矿产资源合作与开发合规指引》2个指引进行升版更新。
以上采购范围为概括性描述,供应商应参阅采购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了解实际的采购范围。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
- 服务地点:北京,具体以采购需求单位指定地点为准。
- 质量要求:研究成果报告思路清晰、观点明确,文字简洁,达到结题要求,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际意义。篇幅在3-5万字左右;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需求单位要求。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其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 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机构库名录内;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附业绩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页及甲乙双方盖章页);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提供近1月内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如在上述系统查询无结果的,提供承诺书);评审过程中将对供应商的企业信誉进行现场查询,如发现有失信行为将取消供应商应答资格;
(5)其他要求:供应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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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