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内江市东兴区城乡智慧冷链物流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内江市东兴区城乡智慧冷链物流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内江市东兴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内东区发改基产(2025)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内江长运物流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专项债券、市场融资和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内江长运物流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内江市东兴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内东区发改基产(2025)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顶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江市东兴区椑木镇、田家镇、高梁镇、石子镇和新江街道。
2.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冷库36600平方米,仓库16800平方米,智慧产业用房12700平方米,配套商业11400平方米,地下室20000平方米及辅助用房500平方米,共计约建筑面积98000平方米工程项目。
2.3 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投资概算总金额约49236.2万元。
2.4 计划工期:总工期109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105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①设计招标范围:本合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专项工程设计等)以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②施工招标范围: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3.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含EPC项目中的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含EPC项目中的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建筑工程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建筑工程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以负责施工的单位作为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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