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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市交易中心) 银山电子地块内10kV线路迁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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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银山电子地块内10kV线路迁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QXSZ2501454-01SG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银山电子地块内10kV线路迁移工程已由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以关于银山电子地块内10kV线路迁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审批文号:栖住建字[2024】1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燕子矶片区整治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国网南京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国网南京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栖霞区燕子矶街道,西至和燕路,南至宜春街
2.2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电缆工程、线路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3197106.41元
2.5 工程规模:线路工程包含架空绝缘导线拆除  (AC10KV,JKLYJ,150)拆除1068米,架空绝缘导线拆除  (AC1KV,JKLYJ,70)拆除1242米,电缆拆除(ZC-YJV22-8.7/15-3*400)拆除40米,水泥杆拆除19根,钢管杆拆除1基等;电缆工程包含新建10KV箱式变电站1台,新建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1台,高压电缆 ZC-YJV22-8.7/15KV-3*400mm2敷设376米,高压电缆 ZC-YJV22-8.7/15KV-3*70mm2敷设15米,低压电缆 ZC-YJV22-0.6/1KV-4*240mm2敷设123米,低压电缆 ZC-YJV22-0.6/1KV-4*70mm2敷设280米等;土建工程包含新建箱式变电站基础1座,新建环网箱基础(二进四出)1座,新建钢筋砼直线井(3*4)34米,新建钢筋砼三通井(3*4)1座,新建人孔井14米,新建电缆排管12Φ200+2Φ100(车行道15米,人行道280米),新建电缆排管4Φ100(普通土9米),新建电缆排管2Φ100(车行道53米,普通土30米)等。
2.6 工程类型:市政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1、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五级(含)、承修类五级(含)、承试类五级(含)及以上资质;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如投标人已换发新证则提供三级及以上许可证,如投标人尚未换发新证则提供五级及以上许可证。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且具备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50万元及以上的10kV及以上电力杆线迁移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类型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中的企业业绩和评分业绩可兼得)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3、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以原件扫描件形式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6、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7、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8、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提供承诺书,以原件扫描件形式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9、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5年4月-2025年9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10、本项目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12、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投标人须将二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编入投标文件,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13、投标人须提交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承诺书格式。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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