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沁水20MW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林地手续报批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2-2-302)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沁水20MW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林地手续报批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能源山西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山西省境内
2.2 标段划分: 华能沁水20MW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林地手续报批服务标段
2.3 服 务 期: 合同签署后,收到委托方需求管理部门书面委托通知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完成。
2.4 招标范围: 根据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标准,完成华能沁水20MW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永久及临时使用林地、草地调查及可行性报告、评估报告编制,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并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以及使用林地草地手续办理协调等事宜,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复文件。(详见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范围内。
(2)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两项使用林地/草地调查报告或可行性报告或评估报告编制服务相关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能反映内容的清单、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5日08时30分起至2025年03月04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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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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