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无人巡检影像智能变化检测与异常告警平台研发服务
(招标编号:ZY25-SY17-FW0266-01)
本招标项目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无人巡检影像智能变化检测与异常告警平台研发服务项目已由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及数量:无人巡检影像智能变化检测与异常告警平台研发 1项,旨在解决当前智能巡检中图像审核依赖人工、效率低、易漏检等核心痛点。项目以无人机、巡检机器人等设备采集的可见光视频/图像为基础,构建一套面向时序变化的智能视觉分析系统,并完成相关知识产权交付。
2.2标段(标包)划分:一个。
2.3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完成系统开发、部署与试运行;试运行后30天内完成项目验收。
2.4服务地点: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6最高限价:95万元,含税6%。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提供以上证书的盖章扫描件。如“三证合一”,请提供新证书的扫描件。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含税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相关信息化或科研项目业绩,以合同生效日计(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结算发票)。
3.4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网站截图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5 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信息共享平台上被列入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6投标人须提供反商业贿赂书面承诺。
招标人有权对所有有关承诺进行核查,如未满足相关要求,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拟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三天内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原件进行验证。若所提供的材料与要求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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