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洋浦港二期工程(3#~5#泊位)码头升级改造工程水上交通安全保障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国投洋浦港二期工程(3#~5#泊位)码头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因施工需要,现需采购水上交通安全保障服务,本项目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国投洋浦港二期工程(3#~5#泊位)码头升级改造工程施工位于海南省儋州市,本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为向招标方提供水上交通安全保障服务(包含施工保障、运输护航、航道封航保障、禁航区保障等)。
(2)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投标表”。
| 序号 |
名称 |
要求 |
备注 |
| 1 |
水上交通安全保障服务 |
营业范围须具备通航保障能力 |
服务地点: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保税港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技术服务要求:企业具有相关资质,承担与此服务相关的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供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7)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招标人按照《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已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可以要求禁止投标,另对黑名单内的投标人因目前系统无限制进行强行投标的情况不给予符合性通过。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牵头单位承诺),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点击参与投标后,请于2025年10月28日15时30分至 2025年11月2日16时自行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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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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