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城投集团财务软件升级及原有数据迁移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盐城城投集团财务软件升级及原有数据迁移服务已由 相关 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盐城城投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盐城城投集团财务软件升级及原有数据迁移服务,拟对现有财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满足集团合并报表、数字国资、国资驾驶舱等上级平台对接需要。具体实施内容为:
2.1.1调研城投集团财务情况,规划并编著盐城城投集团财务标准化报告及手册,并通过评审;
2.1.2采购并升级用友BIP高级版财务软件(含实施),同时将城投集团所有子公司财务统一进行纳管,将集团及子公司现有财务历史财务数据按标准化方案映射迁移至新系统,保证集团财务数据的整体性、连贯性;
2.1.3同时需要按照国资分舱、数字国资等系统对接要求完成对接。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报价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160万元。
2.3项目地点:盐城市境内。
2.4工期:项目总工期为180天,其中:
2.4.1自中标通知书签发日起30天内完成城投集团财务标准化方案并通过评审,以评审通过日期作为依据。
2.4.2自中标通知书签发日起60天内完成软件系统的初始化与实施。
2.4.3自中标通知书签发日起180天内完成数据迁移。
注:投标函中工期填写为180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2.6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如下: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 E3209010002000297001001 |
盐城城投集团财务软件升级及原有数据迁移服务 |
盐城城投集团财务软件升级及原有数据迁移服务,拟对现有财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满足集团合并报表、数字国资、国资驾驶舱等上级平台对接需要。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需提供用友YonBIP产品的代理授权文件)。
3.1.2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须具有计算机类专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国项目管理师(CPMP)二级及以上证书】。
3.1.3 相关人员要求
(1)本项目拟投入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不少于2人,并须具有财务类专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颁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或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及计算机类专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国项目管理师(CPMP)二级及以上证书】至少各1名。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80万元及以上(即该项目的实际开票金额达80万元及以上)财务系统类实施业绩,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及按该合同付款要求提供的对应发票(或银行汇款回执单)。
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的服务内容须体现合同甲方单位具有多家子公司或分支机构,若提供的合同中不能体现的,须额外提供业绩所属建设单位盖章的“企查查”、“爱企查”等平台中能体现甲方单位具有多家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组织架构截图。
3.1.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投标前,应严格对照和评估自身符合以上信用或信誉要求的情况,如在投标后被查实存在不符合以上有关要求和违反信用承诺情形的,有关部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作为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资格后审),具体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如下: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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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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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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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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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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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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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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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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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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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招标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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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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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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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详细 评审 |
评标基准价 |
A值的确定(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等于7家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值;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7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值。 评标基准价 =A×K。 K取值为:93%,94%,95%,96%,97%(取值范围:93%-97%) (1)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基本分100分。 (2)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扣减0.3分,并从100分起扣,扣完为止,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 (3)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1%扣减0.15分,并从100分起扣,扣完为止,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 |
| 有效投标人报价不低于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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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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