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巴彦乌拉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二期 (芒来矿段)工程萃取槽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目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巴彦乌拉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 二期(芒来矿段)工程萃取槽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比例 100%,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GKZH-25HO27
2.2 招标项目名称: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巴彦乌拉铀矿床原地浸出
采铀二期(芒来矿段)工程萃取槽设备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况: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巴彦乌拉铀矿床原地浸出 采铀二期(芒来矿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井场、水冶厂、倒班宿舍区和厂 外工程等项目核准批复文件(除35KV电力外线及变电站)中包含的全部项目建 设内容。
2.4 招标范围:萃取槽设备的供货,要求供货范围为设备本体、设备接口配 对法兰及紧固件、地脚螺栓及螺母垫板、备品备件等内容的制造、供货、运输、 装卸、现场卸车、现场制造安装和配合调试等。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萃取混合澄清器 |
7200×5400×1600mm |
5 |
台 |
详见施工图纸 /供货要求 |
2 |
反萃取混合澄清器 |
6600×5500×1800mm |
1 |
台 |
详见施工图纸 /供货要求 |
3 |
有机相回收槽 |
3500×5000×3000 |
6 |
台 |
详见施工图纸 /供货要求 |
2.5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赛罕高毕苏木巴彦图古 日格嘎查。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将全部安装材料送达现场,现场具备 接收条件前15日,买方书面向卖方确认具体送达时间。2025年5月30日前完 成设备现场加工制造及安装工作,并具备调试条件。
2.7 质量标准:满足图纸执行的规范、标准的技术质量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 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 表,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近年财务会 计报表年份是指2021年度至2023年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 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或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由其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项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止承揽的萃取槽类或非金属容器类设备的成交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 书的复印件,以中标通知书标明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无失信记录,以“信用中国或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企业信息查询为准。
(5)人员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02月25日09:00 — 2025年03月02日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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