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B包)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0681000202502000079-B; 2、项目名称:龙口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88.1664万元 5、采购需求:龙口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高端麻醉机等设备采购); 6、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30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可根据《龙口市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2022〕22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龙口市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2023]2号、《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烟财采【2023】12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供应商所投货物的生产企业为非中小企业,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上述中小企业,须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工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所投设备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须包括批发、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设备),所投设备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经营方式须包括批发、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设备)。 三、**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