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1-ZZGJ-G2025-0054 项目名称:黄圩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采购包1:51.000000万元;采购包2:4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51万元;采购包2:49万元 采购需求: 黄圩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分包1:负责双套村、云梯关村、龙马村、黄南居、东盛村的二轮延包试点工作;分包2:负责黄圩居、黄北村、均平村、大兴村、云彩村的二轮延包试点工作。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开标顺序为采购包1→采购包2)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实施进度根据响水县农业农村局实际工作进度安排实施(具体时间以省、市、县三级实际工作进度要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文件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