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郑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违法建设及户外广告拆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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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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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郑东公开备[2025]14号 | |||||||||||
| 2、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违法建设及户外广告拆除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43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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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 服务内容:郑州市郑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违法建设及户外广告拆除;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5 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结束后经双方协商可以再续签一年; 5.6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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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一年一签费用据实结算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无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结果打印件应显示查询(打印)时间,此网页截图仅为评标时参考依据,具体以评标结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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