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49530-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残疾人服务示范中心2026年度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14.64816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北京市残疾人服务示范中心2026年度餐饮服务项目
214.648166
1
为做好北京市残疾人服务示范中心餐饮服务保障工作,按照《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北京市残疾人服务示范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采购一家餐饮公司承接楼内服务对象以及各机构工作人员的餐饮服务。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2月29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预留了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因此,投标人提供非小微企业制造或承接的货物、服务拟参与投标时,必须以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形式参与投标,且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合同金额不少于40%,同时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不少于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的70%,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小微企业可以独立承接本项目。(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人必须按规定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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