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威远经开区镇西食品集中发展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威远经开区镇西食品集中发展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威远经开区镇西食品集中发展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威发改投【2024】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威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县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远歌农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威发改投【2024】4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柯瑞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威远县镇西镇正荣村。
2.2项目建设规模:拟新建1座污水处理能力为8000m³/d的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15公里污水主管网并完善其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设施设备安装工程、电气工程、污水管网及进场道路等附属工程。
2.3项目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10300万元。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勘察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2.6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勘察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 (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以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③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参与投标,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账户交纳;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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