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鲁集团]生物农药原药项目提炼厂房2(甲类)双效浓缩蒸发器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 一、项目概况 | |
| 本项目为生物农药原药项目提炼厂房2(甲类)双效浓缩蒸发器采购。生物农药原料项目提炼厂房2项目浓缩生产工艺要求,新购进蒸发能力为4500L/h的浓缩设备,用于提取液的浓缩。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生物农药原药项目提炼厂房2(甲类)双效浓缩蒸发器采购 | |
| 2、项目类别:货物类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采购内容:本项目为生物农药原药项目提炼厂房2(甲类)双效浓缩蒸发器采购。生物农药原料项目提炼厂房2项目浓缩生产工艺要求,新购进蒸发能力为4500L/h的浓缩设备,用于提取液的浓缩。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是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必须具备压力容器生产制作资质; 4、供应商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被列入招标人企业黑名单且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以招标人企业黑名单目录为准); 6、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单双多效浓缩蒸发器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部分发票); 7、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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