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000250827131071-15268188
项目名称: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控及附属设施养护费项目
预算编号: 1525-000173285, 1525-K0001566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332000元 (国库资金:1332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332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控及附属设施养护费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1332000.00
简要规则描述:对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监管技术设施视频监控系统与报警系统设备维护及保养。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为小微企业预留项目,执行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仅面向小、微型企业;
(9)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人员要求: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登高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特种作业操作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