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国重昌平基地项目三期(C1实验室等24项)(C1实验室等22项)幕墙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清华国重昌平基地项目三期(C1实验室等24项)(C1实验室等22项)幕墙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清华国重昌平基地项目三期施工(二标段)    已由 
           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以 
           京昌经信局备〔2025〕2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华弘玻璃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为 
           南口镇东大街52号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清华国重昌平基地项目三期(C1实验室等24项)(C1实验室等22项)幕墙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清华国重昌平基地项目三期(C1实验室等24项)(C1实验室等22项)幕墙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幕墙总面积22404.11㎡ 合同估算价 2100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南口镇东大街52号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124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本项目幕墙招标图纸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幕墙体系及龙骨、埋件的制作安装等(包括玻璃纤维增强混凝土(GRC)玻璃幕墙、金属幕墙、雨棚、采光顶系统、女儿墙压顶、防雷接地等外装饰工程)
2.6其他 /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幕墙总面积22404.11㎡ 合同估算价 2100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南口镇东大街52号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124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本项目幕墙招标图纸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幕墙体系及龙骨、埋件的制作安装等(包括玻璃纤维增强混凝土(GRC)玻璃幕墙、金属幕墙、雨棚、采光顶系统、女儿墙压顶、防雷接地等外装饰工程)
2.6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5    年 
           具有近五年已完工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含)以上的或建筑工程幕墙总面积15000平米(含)以上的幕墙工程类似业绩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在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盈坤世纪G座707室    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盈坤世纪G座707室    (详细地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并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北京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政府院内 |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4号楼7层3单元702 | 
| 联 系 人: 徐工 | 联 系 人: 段少佐、周晨 | 
| 电 话: 80116161 | 电 话: 13466476168 | 
| 传 真: 80116161 | 传 真: 68018529-8002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306809586@qq.com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徐工 |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13466476168 | |
| 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80116161 | 
            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2025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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