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左权县交通集散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7000827004246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左权县
一、招标条件
本 左权县交通集散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招标项目编号:E1407000827004246001),已由左权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左审管审批字【2025】14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专项债券及县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招标人为 左权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1工程名称:左权县交通集散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监理 2.2工程概况: 建设规模:地上一层建筑面积为13000m²,地上二层建筑面积为12000㎡,总建筑面积为25000㎡。车库规模为大型机动车库。建设内容:一栋地上2层的多层停车楼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停车楼、道路、广场硬化、绿化工程、管网、照明、安防等配套设施建设。 2.3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2.4建设地址:左权县城东部蛤蟆滩村; 2.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左权县交通集散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监理
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左权县交通集散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监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3.3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4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