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W2025-122
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学院食材(禽蛋肉类)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1:2025-2027年度学院食材(禽蛋肉类)配送服务,配送对象食堂A,采购金额65万/年,合同一年一签;包2:2025-2027年度学院食材(禽蛋肉类)配送服务,配送对象食堂B、C、D,采购金额65万/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满足采购人考核情况下,可以续签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允许投标人可中标后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2)预留比例: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低于投标总额的10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投标总额的60%。(3)投标人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二、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本授权书。三、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投标当月成立或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投标当月成立或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七、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八、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4、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一、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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