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JCDL202508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配电系统采购项目供应商集中资格入围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配电系统供应商资格入围招标。招标部件技术要求详见《配电系统招标技术规范》。
2.2招标范围: 190系列、200系列、175系列、140系列、260系列等全系列发电机组配套用配电箱、分线箱 、控制箱、集控柜、中压动力线束,1年度采购额约500万元。代表性产品技术要求详见《配电系统招标技术规范》。
招标方式:本阶段不涉及工作量分配,当发生实际采购需要时,单项采购估算额达到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招标人组织邀请招标定商定价;单项采购估算额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招标人通过谈判采购、询比采购、直接采购方式定商定价并签订采购合同。
2.3交货期:订单下达后20天内交货。
2.4交货地点:济南市长清区经十西路11966号。
2.5产品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经招标人签字确认之日起18个月或产品正常使用满一年,以先到时间为准。
2.6付款方式:发票挂账后满1个月付款。投标人如不接受该付款周期,须明确说明接受何种付款周期,明确发票挂账后满几个月付款,付款周期最多不超过4个月。付款方式不作为本次投标的实质性条款。
中标人如为中小微型企业,电汇支付;中标人如为大型企业,支付承兑汇票。中标人供货份额的2%为质量保证金,若合同有效期内无质量纠纷,则有效期满后随货款付清保证金。(中小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2.7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任何联合体形式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总公司和其分公司只能一个参与投标。
3.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2.1 资质要求:只接受制造商投标,制造商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认证范围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同时提供查询网址,体系认证为暂停或撤销状态,视为无效)。投标人须提供低压配电箱柜CCC证书,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当发生实际采购需要时,投标人应能够提供招标范围内产品报价并按要求供货,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中所列代表性产品,投标人须就此提供承诺书。
3.2.2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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