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儿童医院郑州儿童医院第二批设备以旧换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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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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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5-336 |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儿童医院郑州儿童医院第二批设备以旧换新采购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3,5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35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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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项目地点:河南省儿童医院郑州儿童医院。 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3包段采购设备: 序号 包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A包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 套 1 2 B包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2 套 2 3 C包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3 套 2 4 D包 快速发药机(全自动发药系统) 套 1 5.4采购内容:包含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售后及质保服务。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附件。 5.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成。 5.6交货地点:河南省儿童医院郑州儿童医院指定地点。 5.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8质保期:在设备使用年限内整机终身原厂质保,质保期内负责设备平台软件免费升级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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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至本项目质保期结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无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资质要求: ①投标货物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非医疗器械的不用提供)。 ②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所投产品为经营一类医疗器械及非医疗器械的不用提供);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 ③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3.2 信誉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时间:资格审查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存档。经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3)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且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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