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电力能源招标网! 登录 注册
厦门市第三医院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1]JFZB[GK]2025029

项目名称:厦门市第三医院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90,000.00元

采购包1(蔬菜类):

采购包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3130200-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厦门市第三医院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包1-蔬菜类 1(年) 投标人必须满足采购人职工食堂蔬菜类日常供应,为全院职工提供安全、健康、放心、营养的一日三餐。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各级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的卫 生、防疫要求。若因中标人提供的产品的质量、卫生标准等问题所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900,000.00 批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采购包2(水产品类):

采购包预算金额:1,11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11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C23130200-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厦门市第三医院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包2-水产品类 1(年) 投标人必须满足采购人职工食堂水产品类日常供应,为全院职工提供安全、健康、放心、营养的一日三餐。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各级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的卫 生、防疫要求。若因中标人提供的产品的质量、卫生标准等问题所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115,000.00 批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采购包3(半成品、肉类):

采购包预算金额:1,38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38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C23130200-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厦门市第三医院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包3-半成品、肉类 1(年) 投标人必须满足采购人职工食堂半成品、肉类的日常供应,为全院职工提供安全、健康、放心、营养的一日三餐。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各级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的卫 生、防疫要求。若因中标人提供的产品的质量、卫生标准等问题所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380,000.00 批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采购包4(水果、奶制品、粮油、调味品类):

采购包预算金额:99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9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4-1 C23130200-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厦门市第三医院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包4-水果、奶制品、粮油、调味品类 1(年) 投标人必须满足采购人职工食堂水果、奶制品、粮油、调味品类的日常供应,为全院职工提供安全、健康、放心、营养的一日三餐。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各级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的卫 生、防疫要求。若因中标人提供的产品的质量、卫生标准等问题所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995,000.00 批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3: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4: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5、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备注: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下列情形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一)销售食用农产品;(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三)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四)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作出说明。]。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5、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备注: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下列情形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一)销售食用农产品;(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三)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四)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作出说明。]。

采购包3: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5、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备注: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下列情形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一)销售食用农产品;(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三)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四)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作出说明。]。

采购包4: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5、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备注: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下列情形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一)销售食用农产品;(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三)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四)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作出说明。]。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四、**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SCG2025028-汕头市公安局集群骨干网(PDT)一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下一篇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业务管理资源池升级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