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2025年第八批充电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LGC-GC-HLJXS-2025-78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根据发展计划部(设备信息部)提供的需求计划,拟对2025年第八批充电工程施工项目招标选商。本项目由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次招标项目为黑河、牡丹江、伊春、鹤岗、鸡西、双鸭山6家单位16座充电站73把充电枪,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总金额3,766,070.34元,拟划分3个标段,招标选取3家电力施工承包商,可兼投不可兼中,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确定拟中标标段先后排序,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确定的拟中标标段先后排序,结合各标段投标人由高到低的综合得分,推荐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未提供拟中标标段排序,评标委员会有权按照标段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最高限价):主要施工内容详见附件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段1:黑河五大连池风景区、黑河海关、牡丹江轴承制造有限公司、牡丹江林口外环加油站外停车场共4座充电项目22把充电枪,招标限价金额1,280,524.77元;
各单站最高限价金额分别为:
(1)黑河五大连池风景区项目222,615.58元,
(2)黑河海关充电项目184,398.81元;
(3)牡丹江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充电项目578,034.38元;
(4)牡丹江林口外环加油站外停车场充电项目295,476元。
标段2:伊春市公安局、伊春汤旺县国防路停车场、伊春嘉荫友谊路、伊春兴安国家森林公园、伊春新青加油站、伊春大箐山县带岭宾馆共6座充电项目24把充电枪,招标限价金额1,146,383.86元;
各单站最高限价金额分别为:
(1)伊春市公安局充电项目329,832.99元;
(2)伊春汤旺县国防路停车场充电项目238,628.24元;
(3)伊春嘉荫友谊路充电项目235,493.75元;
(4)伊春兴安国家森林公园充电项目199,573.12元
(5)伊春新青加油站充电项目74,650.36元;
(6)伊春大箐山县带岭宾馆充电项目68,205.4元。
标段3:鹤岗市住建局办公楼停车场、鹤岗光明街停车场、鸡西东岸名苑停车场、鸡东澜庭水汇停车场、双鸭山饶河蜜都酒店、双鸭山集贤公安局共6座充电项目27把充电枪,招标限价金额1,339,161.71元;
各单站最高限价金额分别为:
(1)鹤岗市住建局办公楼停车场充电项目32,217.6元;
(2)鹤岗光明街停车场充电项目278,529.66元;
(3)鸡西东岸名苑停车场充电项目391,060.03元;
(4)鸡东澜庭水汇停车场充电项目255,822.94元;
(5)双鸭山饶河蜜都酒店充电项目156,351.94元;
(6)双鸭山集贤公安局充电项目225,179.54元。
2.3施工工期:单标段项目施工总工期不超过30天,自合同签订后40天内要达到投运条件(因冬季温度影响,涉及设备基础需要室内预制,本年度施工具备投运条件即可,涉及地面硬化、划线等施工内容可2026年施工,具体施工时间以分公司确定为准,2026年单标段二次施工工期不超过15日)。中标单位应具备多站同时施工的能力,具体开工时间以分公司提报开工时间为准。
2.4建设地点:黑河、牡丹江、伊春、鹤岗、鸡西、双鸭山6家单位16座充电站。
2.5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年。
2.6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报价。各标段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且单站投标报价不超过单站的最高投标限价。需单独列表注明各标段每座充电站投标价格明细。
2.7充电站的执行标准:《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划》GB50966-2024,《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具体标准参照图纸。
2.8付款方式及结算:按工程进度情况拨付工程款,工程进度完成50%时(横道图工期为准),拨付合同价款的50%工程款;工程进度完成100%达到试投运标准且工程内业、结算、竣工等资料齐全交付合格后,拨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款。甲方结算完成双方签订结算定案单后,拨付扣除结算定案价格3%作为质保金(须提供质保函,具体以合同签订时为准)后,支付剩余工程款。质保期为两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满后,工程无质量问题,质保金无息退还乙方。
3.1.1投标人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1.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1.3投标人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许可证书扫描件)
3.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3.3施工手续办理及验收:中标单位负责办理电力接入等施工前期审批手续,负责协调电力部门完成高压电力接入(高压电力接入招标人不再单独支付费用),按照甲方或场地所有方管理要求进行现场施工管理,项目完工后,通过甲方及场地所有方的验收。办理政府部门验收手续,直至通过政府部门验收。(投标人提供承诺)
入场材料质量。投标人应保证施工质量,包括电缆、变压器、混凝土等在内的所有入场材料应报甲方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其中,混凝土必须提交齐全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入场材料质量不满足设计要求且不按甲方要求更换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在该项目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中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投标人提供承诺)
3.4信誉要求(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4.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4.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现场查询为准)
3.5项目经理要求:
3.5.1具有机电或建筑工程专业一或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5.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电力施工专业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其它在建项目。(投标人提供承诺)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7.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
3.7.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7.3项目经理、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人员不可以兼职,但可兼职担任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现场施工时间不应少于95%(现场检查时,需提供人脸识别打卡记录);安全人员、现场负责人施工全过程在岗(现场检查时,需提供人脸识别打卡记录)(提供承诺)。投标单位需根据本项目施工特点提报施工入场人员名单;且为所有入场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提供保险证明或承诺入场前办理完毕),名单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人员、质量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及力工等工种,并提供除力工以外所有入场人员的近3个月任意月本单位养老保险证明。
3.8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内容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提供承诺,投标将被否决。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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