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一阶段项目零星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866-25B1SXQY0887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一阶段零星工程,招标人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机构为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一阶段零星工程(招标编号:0866-25B1SXQY0887)
2.2、项目概况: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以下简称“二期项目”)是在一期项目基础上,通过煤热解、煤/半焦气化及下游深加工技术系统集成,进一步拓展和延伸产业链,探索煤基烯烃和煤基芳烃耦合发展的新路径,生产高性能材料、电池电解液溶剂、可降解材料及特种油品等4大类高附加值产品,实现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二期项目分为二期一阶段项目和后续项目。二期一阶段项目主要建设560万吨/年煤制甲醇、15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及下游深加工装置,生产聚乙烯、聚丙烯、EVA、SAP等8类产品合计277万吨/年。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计划招1家承包单位对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二期一阶段项目突发性及临时性任务等各类零星工程施工(单项工程暂估额超出50万元的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道路(砂砾石、混凝土等)、路缘石、铺装地面;
2.地坪、散水;
3.检查井、阀门井、井盖、雨水篦子及地沟盖板;
4.零星土方开挖、回填及砌体施工;
5.突发性任务所需设备预埋件制作及安装;
6.突发性任务所需基础等设施钢筋制作、安装及砼浇筑;
7.零星用工及零星机械台班;
8.零星工程所需脚手架搭设;
9.密目网(六针加密)铺设(人工+材料);
10.宣传展板制作(与现场八牌两图制作标准一致)。
以上维保工作均包括所必须的拆除及垃圾清运等工作内容。
2.4、项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
2.5、工期:一年(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和设计要求,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资质审查须提供的财务信息由以下两项任选其一:
(1)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内);
(2)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建筑施工业绩至少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合同内容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金额、双方盖章签字页。
3.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2)项目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以上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提供由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5年1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
3.5、信誉要求(提供承诺书):
(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投标人未被列入陕煤集团“失信供应商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发现故意虚构、隐瞒重要信息等,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中标单位不得进行转包、非法分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且需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4日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9日18时00分;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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