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威远县 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威远县 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名称)已由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威发改发【2024】29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威远鸿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省级财政资金及地方政府其他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威远鸿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涉及新店镇、界牌镇、龙会镇、高石镇、东联镇、镇西镇、新场镇、连界镇、越溪镇共9个镇32个村;
2.2 项目规模:新建3.29万亩、改造提升4.1万亩。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390日历天(含设计60日历天) ;
2.4 招标范围: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涉及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等全部内容。本项目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全过程配合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包含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等工作。
2.5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并经发包人审核通过。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本工程经发包人认可的设计的标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 家。③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④参与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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