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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0000G250410002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宝清县热源引入管网工程项目 已由 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宝发改【2024】1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宝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 拟向上争取资金及银行贷款,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资金匹配且 已落实,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财务决算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清县热源引入管网工程项目财务决算(二次)
2.2建设地点:宝清县域城区
2.3建设规模:
(1)长输热网主干线:
新建DN1200长输热网主干线,总长度38.03km,新建隔压站一座(总供热能力520MW,建筑面积4214.05㎡)、热网控制中心一座(含监控中心、收费大厅等,建筑面积3415.08㎡)、消防泵房一座(水池容积300m3)、污水提升泵站一座(提升能力200t/h)。
(2)城区一二级网:
1)宝清县城区内新建一级网主干线,管径DN800-DN125,长度约25.92km
2)宝清县城区内二级管网新建及改造,其中新建二级网管径DN450-DN25,长度38.78km,改造二级网管径为DN450-DN65,长度约3.84km。
(3)城区换热站:
新建换热站32座,新建板式换热机组6台,高直连机组更新36台,循环泵更新134台,补水泵更新134台、反冲洗装置安装63台、79套机组新增板换及胶条13376套。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为自签订合同至财务决算工作完成(具体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宝清县热源引入管网工程项目财务决算(二次);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25.1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人员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2)拟参加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2025年08月至2025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带有社保部门电子章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企业对其聘请的聘书。
(3)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不少于2人及以上注册会计师(以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并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全程参与此次财务决算。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2025年08月至2025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带有社保部门电子章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企业对其聘请的聘书。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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