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潮白新河宝宁交界~乐善橡胶坝段治理工程施工(第1标段)项目经理部
沥青混凝土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CRCC-1804ZB-CBXH-2025-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潮白新河宝宁交界~乐善橡胶坝段治理工程施工(第1标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潮白新河项目部),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潮白新河治理工程施工(第1标段)项目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沥青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3.993km 堤防实施加高加固及堤顶路面、上堤路硬化,1 座建筑物治理(本标段桩号为R44+583~R58+576,位于宝坻、宁河境内,含除供水管线以外的电力、通讯、燃气等切改保护)。
2.2招标内容:沥青混凝土。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沥青混凝土材料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书等。
2、财务能力要求:制造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5000万及以上,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必须能够开具税率为1%、3%、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商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必须固定且满足采购方要求,采购人将考察生产厂家,不合格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3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同时,要求提供至少2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2023年至今)。
4、供应能力证明: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生产厂或代理商2023年至今有2份及以上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履约情况说明等)。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投标物资具有2023年至今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2份。
6、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及ISO45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