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七采油厂外购废方
| 项目名称: | 2025年第七采油厂外购废方 |
| 项目概况: | 1.1项目名称:2025年第七采油厂外购废方 1.2项目概况:为保障雨季汛期后低洼、泡泽区域损坏道路通行,老井大规模压裂、大修、井下维护性作业等施工项目正常运行,需购买1.2万立方米废方(暂定),对部分井场、道路铺垫废方进行保通,确保措施、作业施工进度。废方由供应商负责装卸、运输,按照甲方要求,分次按时送至道路养护现场。 1.3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油田第七采油厂生产生活区域; 1.4计划投资:人民币70万元(不含税)。 1.5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单位: | 第七采油厂 |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 项目分类: | 三类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2、供应商或服务商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3、服务商需提供提供总质量25吨及以上自卸汽车2台,须提供上述设备车辆相对应的人员操作证和驾驶证。 2.4、服务商须承诺:(1)本次谈判提供评标资料全部真实准确;(2)如果我方一旦中选,我方保证在中选以后执行谈判报价。(3)同意接受甲方现场勘察,并承担由违反承诺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2.5、谈判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的。服务商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谈判。①服务商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谈判当日不足半年;②服务商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谈判当日不足一年;③服务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谈判当日不足二年;④服务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谈判当日不足三年。服务商失信分以谈判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服务商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谈判文件出售时间:自2025年10月24日23时59分至2025年10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3.2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线上发售。谈判响应人登录*(*)自行交费、下载谈判文件及发票(操作手册详见附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3.3本项目公告、公示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成交通知书在*发放。请各潜在响应人及时注册,以免错过相关信息。 3.4如本项目需要重新组织谈判,在代理机构重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后所有潜在响应人应重新履行报名、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文件递交等谈判的全部流程。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介为“*(*),重新组织谈判的项目发布的竞争性谈判公告的项目名称后面会带“(二次)”、“(三次)”等后缀。 *平台注册、审核咨询电话:029-68320561 4、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4.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9时00分,地点为: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收发室(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爱国路51号) |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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