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329国道智慧快速路改造工程(越兴路至孙曹公路)非涉铁部分施工项目是由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承建施工的,项目业主为绍兴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3、标段划分:根据项目特点及工期要求,本次招标共1个包件:
329国道智慧快速路改造工程(越兴路至孙曹公路)非涉铁部分施工项目园林绿化专业分包工程;
4、招标项目名称:
329国道智慧快速路改造工程(越兴路至孙曹公路)非涉铁部分施工项目园林绿化专业分包工程。
5、工程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6、招标范围:329国道智慧快速路改造工程(越兴路至孙曹公路)非涉铁部分施工项目园林绿化专业分包工程。
工作内容: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苗木、花卉及地被采购、运输、栽种、养护、补植、绿化用地整理、种植土回(换)填、营养土回填、有机肥等;高架花箱、高架绿化滴灌、攀援网、垃圾箱构件、组织协调其他标段完成相关工作等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以及为完成这些工作内容所采取的的必要的措施项目和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等所做的其他措施。
具体施工内容、工程量、建设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规范》等资料。
7、工期:本工程暂定总工期36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经验的施工企业;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在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且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内。
(2)生产能力要求:营业执照内有绿化或园林经营范围,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上具有相应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银行资信状况良好。
(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5)履约信用要求: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同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合伙人、股东等投标代表人不得以子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4、投标人必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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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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