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鸣犊街道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EPC总承包已由西安市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407-610116-04-05-346457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市长安区信邦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招标人为西安市长安区信邦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建设长安区鸣犊街道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1座,规模1500立方米/d,占地面积3325.0平方米(4.99亩)。建设内容:预处理间、粗格栅及提升泵站、沉砂池、调节池、 AAO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消毒池、巴氏计量槽及回用水池、附属用房、值班室等,处理后的污水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中的“表1污水处理的B标准。;
2.2 项目地点:西安市长安区鸣犊;
2.3 项目投资总额:374277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鸣犊街道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EPC总承包;标段编号:E6101163506KazfnMAAM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鸣犊街道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EPC总承包,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工程施工、采购、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建设任务,同时承担相关前期准备、协调和工程关联工作及后续服务配合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鸣犊街道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及以上,或【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申请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③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 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注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2 标段名称:鸣犊街道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①申请人具备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申请人须具有类似的EPC业绩。
③申请人、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主体信息”主体信息库完成信息录入且投标资格有效(若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
④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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