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HZC2025-09-021.
项目名称:雁塔校区学术报告厅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83,645.6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雁塔校区学术报告厅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雁塔校区学术报告厅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提供2025年1月至今至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4)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5)2025年1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6)2025年1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7)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②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④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投标的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