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81]FJRZ[GK]2025003
项目名称:福清市港头镇卫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50,000.00元
采购包1(福清市港头镇卫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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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 福清市港头镇卫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13(月) | 否 | 1.服务内容:对医院内部所有公共区域及医疗业务使用区域进行卫生保洁,生活分类垃圾管理、医疗废物管理、临时物品搬运、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含应对自然灾害处置等)、外围清洁、水塔清洗、绿化修剪,定期进行除四害,每月不少于一次,负责净水器的滤芯更换每月一次,负责全院空调的维修保养(500元内的自行负责响应时间12小时内),对全院空调每月不少于一次简单清洗保养、每年不于一次深度清洗保养,并做好登记造册。水电综合维修(500元内的自行负责响应时间12小时内)超过金额的向院方报告,并负责高低压电房和发电机房管理,对消控室进行值班、全院消防器材进行巡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有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值班巡查记录备检、清洗工作服、床单、被套等。负责食堂需要的所有用具。 工作范围:院内所有地方如:大楼公共走廊,门诊室,病房,会议室,医院院内停车场、院内道路等。 2.主要设备投入要求: 由中标公司提供员工的防护用品和所有清洁用具装具及保洁耗材:绿化养护药剂及消耗品、生活和医用垃圾袋、消毒水、多功能清洁车、清洗机、打磨机、烘干机、吹风机、高压水枪、服装、佩戴各类标识标志等因工作需要配套设备等。 | 550,000.00 | 物业管理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采购包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