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5年肇平50区块示踪剂监测招标公告(服务)
项目编号:2025FWGK4307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油田公司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评价不同储层产油产水能力及不同段压裂改造效果,为压裂方案优化提供依据,需要开展油水示踪剂评价压裂效果技术服务,在压裂施工过程中分别在各压裂段加入油相、水相示踪剂,通过返排时取样分析油、水示踪剂产出浓度,确定产油及产水情况,根据压后各层段压裂效果评价情况,指导下步压裂方案优化。
2.2 招标范围: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5年肇平50区块示踪剂监测。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8年12月31日(技术服务期限2025年11月30日至2027年12月31日,2028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为质保期)。
2.4 项目实施地点:第采油十厂。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525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标段一: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5年肇平50区块示踪剂监测。
2.7 其他: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投标人须承诺:①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②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服务现场的项目组织机构技术人员、配置的作业设备等服务资源,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资源配置保持一致。否则经招标人查实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由此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诉讼权。③不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4投标人须签订《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3.5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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