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城河四期项目经理部
(塘渣)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4(2025)-JTGSJCZX-WZCG-079
1. 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城河四期项目,建设单位为慈溪市欣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城河四期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塘渣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全线新建两条道路,分别为新城河南路(新城河东路)和滨河南路(新城河西路)。新城河南路(新城河东路)北起慈甬路,南至文二路,全长1.145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km/h,规划路幅宽24m,路幅布置(从左到右)为:2.5m人行道+2.5m非机动车道+1.0m侧分隔带+14.5m机动车道+1.0m侧分隔带+2.5m非机动车道;滨河南路(新城河西路)北起慈甬路:南至文二路,全长1.163k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30km/h,规划路幅宽20m,路幅布置为:3.0m人行道+l4m车行道+3.0m人行道。新城河南路(新城河东路)和滨河南路(新城河西路)各新建桥梁1座:配套建设市政管线及交安等附属工程。本工程合同额为10133.94万元。项目开工日期为2025年5月31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为2026年11月30日,招标物资预计开始使用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投标保证金等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2.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2.2不接受自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
3.2.3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本项目不适用);
3.2.4不接受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发布的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本项目不适用);
3.2.5不接受被列入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名单并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且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
3.5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3.6中标能力限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