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68号-JLJH-2025-LYCZ04
项目名称:辽源市中心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20000
最高限价(元):2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合同包一
数量:
预算金额(元):2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血液透析滤过机;数量:一台;(体外循环设备血液透析滤过机1台;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项目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90天内,任何迟交货将不予接受。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持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2)进口货物投标需具有制造厂商授权书;(3)业绩要求:近一年(2024年至今)有一项类似业绩。;(4)供应商资质要求: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2024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5年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须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证明。在要求提供材料的时间范围内无销售额的企业可提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②须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税付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投标单位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拒绝其参与投标。(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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