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 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消缺船 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位于上海市金山海域,离海岸19km,计划沉桩36根,风机安装36台。
| 序号 |
项 目 |
说 明 |
| 1 |
船机设备名称 |
消缺船 |
| 2 |
包件划分 |
一条消缺船为一个包件 |
| 3 |
计划交货期 |
暂定2025年11月05日起租,暂定工期:2025年11月05日至2026年11月04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 4 |
工作内容 |
施工现场消缺作业 |
| 5 |
使用地点 |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海域 |
| 6 |
船机设备数量 |
1艘 |
| 7 |
设备能力 |
700HP,注明证书马力和实际马力,船宽大于8米,船长大于30米。 |
| 8 |
人员要求 |
持证上岗,人证符合,年龄不大于55,配员齐全 |
| 9 |
租赁方式 |
期租、淡水甲供 |
| 10 |
租赁起止时间 |
暂定工期:2025年11月05日至2026年11月04日 |
| 11 |
供油方式 |
油、水均甲供 |
| 12 |
维修保养 |
包干,乙方自行保养 |
| 13 |
其它要求 |
配备200KW的消缺发电机及配套长度100米的电缆;需承担燃油监控系统相应费用(具体金额中标后另行协商);中标后需先签订安全协议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路运输资质, 海上风电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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