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新能源公司糯扎渡新增联变改扩建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0-3-25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普洱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澜沧江新能源公司糯扎渡新增联变改扩建工程设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糯扎渡水电站是澜沧江中下游河段规划“二库八级”电站的第五级,总装机容量5850MW,保证出力为2406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239.12亿kWh,年利用小时数4088h。糯扎渡水电站在电网中承担调峰、调频任务,属云南电网骨干电站,西电东送的主力电站。电站以500kV一级电压接入普洱换流站,出线3回,送电距离30km。
糯扎渡电站地面出线场附近新增500kV联变及其配套设备:根据糯扎渡电站多能互补打捆能力测算结果,糯扎渡电站按不超过装机规模5850MW送出,光伏弃电率小于10%时可打捆光伏约1800~2000MW(最终实际汇集接入的光伏发电项目装机以电网接入系统批复为准)。考虑为潜在的新能源资源留有一定的裕度,拟加装2台1000MVA联变满足光伏能源接入糯扎渡电站的需求,并配套设计联变相关500kVGIS、220kVGIS、无功补偿设备、站用电、二次系统等设备设施及新建综合楼。结合光伏接入容量及糯扎渡500kV出线场周边区域现状,拟在原电站出线场附近场地设置联变,光伏项目暂定以4回220kV线路接入联变,将光伏电能升压至500kV后,在联络变500kV侧布置500kVGIS设备,再引至电站500kV“糯普甲线”出线门形架下,断开电站500kV“糯普甲线”出线(GIL连接处),在此接入电站500kV“糯普甲线”出线和光伏发电项目500kV出线,实现将光伏电源接入电网。
2.2建设地点:糯扎渡新增联变改扩建工程项目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糯扎渡水电站枢纽区内。
2.3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糯扎渡新增联变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相关专题报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并负责可研设计、初步设计符合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要求,通过内外部评审,取得审查意见。投标人设计的报告须满足招标人招标、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1)负责与糯扎渡新增联变改扩建工程相关的满足项目需要的所有专题的编制与报批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水土保持专题报告、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节能评估报告(若需要)、安全预评价专题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电力系统治安反恐达标专题报告、消防专题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开展地质勘察及测绘并出具相关报告。
(3)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评审,可研设计符合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要求,通过内外部评审,取得审查意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设备设施设计须与接入系统研究报告主要结论相匹配。
(4)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符合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要求,通过内外部评审,取得审查意见。
(5)编制项目相关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书(技术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标、施工及安装标等;
(6)开展主设备厂家设计图纸审核,参加设备、设施设计联络会;
(7)组织召开重要专题专家咨询会、整体协调设计联络会、电规总院及南方电网外审会等;
(8)根据设备图纸及现场实际条件进行施工详图设计;并按相关规定将工程全部施工图向具备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报审,取得审图合格证(若有要求),办理服务、验收、准建等相关手续。
(9)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现场服务,满足工程投运的全部相关工作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10)负责投运前各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环保竣工验收、职业健康竣工验收、电力系统治安反恐达标验收、消防验收、档案竣工验收等);配合电力质监站备案及验收。
(11)负责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并按要求移交档案资料;竣工图纸资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图纸按电站模板绘制。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投产、通过总体竣工验收。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在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施工详图在合同签订后50日内完成,其它资料完成节点满足工程实施需求。实际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和华能集团相关标准要求。
2.6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生效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取得南方电网的接入系统批复。
(2)发包人发出加盖公章的书面通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须提供影印件):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发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1)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电压等级500kV及以上的变电站或升压站的新建或改扩建工程设计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投标人具有至少1项电压等级500kV及以上气体绝缘金属封闭输电线路(GIL)新建或改扩建工程设计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同一合同业绩包含(1)和(2)业绩要求的,按满足“3.2.2业绩要求”。
3.2.3设计总工程师,应具备以下要求:
(1)具有投标单位注册的电气工程师资格或电气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附相关证明材料;
(2)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电压等级500kV及以上的变电站或升压站的新建或改扩建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总工程师或副设计总工程师或设计负责人职务,需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职务确认页等关键页面)或任职文件或业主证明等能反映业绩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0月2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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