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七层办公区装修改造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七层办公区装修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七层办公区装修改造工程 已由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以
【2025】第4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青龙胡同1号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3796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1300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39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消防电工程、消防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显示的全部工程。
2.5 其他 /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3796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1300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39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消防电工程、消防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显示的全部工程。
2.5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无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无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本工程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本工程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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