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BNZC2025-G1-00586-YNJN-0058 项目名称:景洪市中傣医医院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EPC) 预算金额(万元):485 最高限价(万元):485 采购需求:供应商需按要求完成血液透析中心设计、采购、装修改造面积约820㎡的血液透析中心,具体采购范围包括:①设计部分:建设规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设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相关的后续服务工作,以及工程施工前技术交底、现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配合阶段、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图纸变更和设计修改工作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及所涉及的相关图纸设计工作。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及后续施工配合服务,并配合业主完成图纸审查(若需,含相关专项图纸审查工作)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②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施工图及采购人实际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施工范围,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包括竣工图等相关资料),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工作,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③设备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和配套辅助产品材料的采购、运输配送、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培训指导及售后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在接到采购人进场通知之日起,90个日历天完成项目所有工作,达到验收标准,并于竣工验收合格直至质保期结束为止。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承诺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果财务报告中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投标人需做说明)及其附注),新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②提供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承诺书(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除外)【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6设备资质要求: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一、二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 三、**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