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垫江县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项目(垫江县创意产业园)电梯采购及安装,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发包。
2.1 建设地点: 垫江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电梯设备共约4部(其中客梯3部,消防电梯1部),具体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约180万元。
2.4 招标范围:所有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电梯设备的设计、制造、装卸运输(含场内及场外二次及多次转运)、包含机房的混凝土基座、开孔、挡水圈等、包含电梯至控制室五方通话线路材料及安装、电梯设备电缆线到机房配电箱电缆线、包装、仓储保管(含临时)、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办理设备安装相关手续及与总包方等单位的配合、验收、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直至取得运行许可证并交付招标人使用,即“交钥匙工程”的全部内容;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年检、年检费及更换零件等。具体其他工作内容和要求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 垫江县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将货物送达现场,货物到场后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试运行成功;本项目质保期从电梯通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电梯注册登记许可后并经甲方确认后的次日起算5年。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应满足以下①、②两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应覆盖本次招标内容电梯,具体许可项目如下:
许可项目 |
许可子项目 |
许可参数 |
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
/ |
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
/ |
②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的安装、维修(或修理)A级及以上】。
(3)具有有效的覆盖本次招标范围的电梯参数的型式试验证书。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代理商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应满足以下①、②两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应覆盖本次招标内容电梯,具体许可项目如下:
许可项目 |
许可子项目 |
许可参数 |
电梯安装(含修理)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
/ |
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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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的安装、维修(或修理)A级及以上】。
(3)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时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所投本项目的所有电梯须为同一品牌。
(4)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